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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2-07     浏览:31
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抵押协议虽未经登记,但仍为有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定要求登记的事务是抵押权,若此项不经登记,仅仅意味着抵押权可能尚处于创立阶段而非正式生效。

关于不动产权利的创设、转移

、变动和终止等事项的契约,在没有法律另行规定或者契约明确限制的前提下,自签署之日即告成立并生效,即使尚未完成相关的物权登记,亦不得影响该合同本身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抵押合同未登记合同效力如何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法程序订立的抵押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即便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注册工作。

然而,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抵押权已经得到确定性的设立。

依动产质押而言,在签订抵押协议之后,抵押权便自动设立而无需再行通知或执行其他任何手续。

但是,对于下列列举的财产,即建筑物以及其上所附的其他土地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等,若要设定抵押权,则需在签订抵押协议后,及时遵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只有当抵押登记完成后,抵押权方能得以肯定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使抵押协议尚未进行注册登记,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抵押权的确需要通过注册登记来获得承认和保护,但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只决定了该项权利的产生,并不能直接影响到该项权利的实

际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从订立之日开始,不动产的所有权合同便具备了法律效力,无论是否已经完成了物权的注册登记,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都不会因为登记状态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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